火影極限

3月 12, 2010

值得愛的人才愛

歸類於: 雲淡風輕自在逍遙 — 股子的部落格:希望好人團結避免壞人壞事的傷害,好人有更好的人生!跑腿幫 @ 8:26 am

 

文/吳淡如         


一位媽媽訴苦:「我想我把女兒教錯了,我把她教得太賢慧……」太賢慧怎麼會有錯?她娓娓道來:她從小教女兒的方式,和歌仔戲的忠孝節義很類似,女兒很乖、很善良。
女兒26歲。22歲時交了一個男朋友。她很後悔曾教女兒:女人千萬不能嫌貧愛富。因為女兒交了個家境不好的男朋友。「我也沒反對,心想,我和她爸爸也是一起奮鬥過來的呀。男人家境不好沒關係,兩人可以同心協力奮鬥……」


奉獻人財被逼墮胎
女兒果真與那個男人同心協力奮鬥,男人想買房子讓家人安居,女兒把所有的積蓄都奉獻,還努力的標會幫忙籌頭期款。房子買到了,是男人的名字,女兒也沒有計較。
但男人並不知足。他做的是小生意,生意不好,貸款繳不出來,還要女兒幫忙,女兒說,我負債累累,也沒辦法了。男人就變臉:「我不管,去問妳爸媽,叫他們幫我想辦法!」
女兒回家哭訴,媽媽才知道女兒受了多大委曲。原來女兒曾經兩度懷了男人的孩子,男人說沒錢娶她,要她把孩子拿掉。這件事一直在女兒心裡留下很大的陰影,然而,女兒卻也沒因此離開那個男人。「都是我教她的,女人家要從一而終,跟定一個男人,她真的就很死心眼,唉……」女兒還說,男人只要生意做得不好,就會說是她帶衰的。
「他顯然不是妳理想女婿的人選吧?」我問。「那還用說。」媽媽又嘆了口氣。
媽媽一心想把女兒教成好家教好品性的女孩,未必有錯,但任何對女兒的愛情「指示」,應該有一個前提:遇到值得愛的男人,再來談付出。對沒家教的男人端出自己的好家教,不過是對牛彈琴而已。

2010年03月12日蘋果日報

普通OL卻愛黑道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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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劉黎兒           

 

日本年輕男人草食化,結果有6成普通OL都想跟黑道男交往看看,覺得他們是有男子氣概的硬漢,一生跟這種人交往1次也好,或許發生一夜情也行,黑道男行情居然上漲,難道OL厭倦跟上班族男人交往了嗎?敏江說:「想像中那些黑道男跟電影的男主角一樣,全身紋有刺青,做愛也格外生猛,刺激無限!」
以前也有喜歡黑道男的女人,但都是自己在夜世界打滾的酒廊女、伴浴女等,或許覺得跟黑道男同病相憐,或是身邊其實只有黑道男,多少是迫不得已,但普通OL卻主動想接近這類遭鄙視的法外份子。


有氣概會保護女人
敏江等都表示,現在去聯誼,男人都照雜誌說的找些女人感興趣的話題如「妳喜歡貓還是狗?」實在很無聊,而像跟黑道男交往的櫻子則說:「這些法外男人有意思,像他帶我去吃中國菜,說『傳說這家店的牛肉是用狗肉,不是真的,是炒地皮集團想趕走他們而散播的謠言!』好玩多了!」不僅談話內容,還有不良的男子氣概,認定「女人就是應該被保護的」,格外迷人。
現在年輕男人則會跟女人撒嬌,要女人溫柔對待,看到蟑螂的鬼叫聲比女人還尖,做愛宛如死魚,女人得主導、保護他們;但法外求活的男人,或許是A片業者、高利貸業者或牛郎、討債者等,不管怎樣都能生存下去,有充沛的雄氣與熱量,讓女人覺得能依靠,還會幫女人排解糾紛,像女人遭盯梢客糾纏,黑道男出面,狠狠瞪糾纏男說:「你還要不要顧自己的社會地位?你難道不想她幸福好過嗎?」咄咄逼人的眼力,自然嚇跑糾纏男;但黑道男的最大問題,就是女人不知如何介紹給自己的父母!
2010年03月12日蘋果日報

不要愛情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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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澤(小野)     


馬蛋夫人喜歡的東西並不多,除了她曾經擁有又失去的老公阿國和漸漸快要離巢的兩個孩子,還有那隻很麻煩的叫做叔本華的老貓之外,就是單純的研究室的研究。
馬蛋夫人大半輩子都在研究病毒,病毒的結構很簡單,也很容易有新的變異種,世界因此變得複雜了。就像21世紀初人類所面臨的大災難一樣,任何一種變種的病毒都會讓人類無處遁逃。馬蛋夫人的好朋友很少,除了在工作上必要的來往之外,可以談心的只有雲雀小姐。


愛情病毒充滿嫉恨
雲雀小姐是她讀高中的同班同學,她們的成績遠遠超過班上其他人,她們輪流拿第一。考試前輪到要拿第二的那個人根本不用讀教科書,反而可以好好看些課外讀物。馬蛋夫人最愛讀居禮夫人這類的科學家傳記,雲雀小姐卻是無所不讀,越是光怪陸離的越好,武俠和恐怖的最愛看。雲雀小姐主持一家很大的律師事務所,有過很短的婚姻,老公搞婚外情被她一腳踢開。
「愛情就像是我研究的病毒,在人類的社會蔓延著,從久遠的過去到現在。」馬蛋夫人像是在發表論文一樣地訴說起來:「有些人對這種病毒免疫力弱,所以常常發病。有些人已經免疫了,病毒侵入了也沒感覺。」「我知道,妳是在說我。」雲雀小姐說:「真正的愛情不是義務也不是責任,不是依賴,也不是控制。在真正的愛裡不應該有衝突和對立。我承認,我們習以為常的愛情都太狹隘了,充滿了恨和嫉妒。我不懂這樣的愛,所以,我寧可不要愛情。」
「我在阿國意外死亡後才發現他還有一個情人。」馬蛋夫人說:「好奇怪,我好想認識這個女人。我沒有恨也沒有妒忌。」
2010年03月12日蘋果日報

死刑與死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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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趙少康


死刑問題突然躍上檯面,現在面對的其實有兩個子題,一個是要不要廢除死刑,另一個是已經走完法律途徑仍被判處死刑的犯人要不要執行死刑。
死刑的存廢是可以討論的,歐洲基本上是沒有死刑的,美國有些州廢除死刑後又恢復死刑,而現在有36州有死刑,在日本有死刑犯但執行緩慢,2008年有四個死刑犯被處決,廢除死刑似漸成趨勢。


但在亞洲國家大部份人反對廢除死刑,而在美國根據蓋洛普民調,超過60%的人主張謀殺犯應判處死刑。
劉邦與咸陽百姓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偷盜者罰」,「殺人者死」根深柢固深植在國人心中。
反對死刑者主要論點是一、要教化不要報復,二、犯人的錯社會要負很大責任,三、法官不是神,沒權斷人生死,四、法官萬一判錯怎麼辦?死刑一旦執行就無法回頭。基本上是「寧可放過一百,不可錯殺一人」,對法官的審判,沒有百分之百的信心,假定法官會誤判。


牽涉我國審判制度
法官誤判,把不該死的人判死刑,當然非常嚴重,但法官誤判,把不該終身監禁的人判無期徒刑,或把根本不該關起來的人判了一年、三年、五年徒刑,又何嘗不嚴重,人死了,固然不能復生,但名譽被毀,一生不也等於完了,他本人及家人所受的苦,又真比死刑犯少多少?
為了怕法官犯錯,不准法官判死刑,但除了死刑,其他的刑就允許法官犯錯嗎?所以這又牽涉到審判制度,如果怕法官獨斷獨行、主觀太強犯錯,是否應引進陪審制度呢?真要廢除死刑,必須經過社會各方面充分的討論、辯論,最後由國會三讀通過修法,「依法行政」、「依法審判」、「罪刑法定」,不是總統、院長或法務部長憑個人意志、宗教或價值觀就可能改變的。


官員不能帶頭違法
因為廢除死刑的爭議太大,很多國家就在存、廢之間擺來擺去,不少已廢除死刑的國家因為發生了重大慘案,又恢復了死刑。
世界上推動廢除死刑的以天主教國家最積極,所以亞洲第一個廢除死刑的國家就是菲律賓,世界第一個廢除死刑的則是委內瑞拉。
在目前的氣氛下,法官要判犯人死刑實在很難,連歐陽修在「瀧岡阡表」中描述他父親要判人死刑都極不得已:「此死獄也,吾求生不得爾。」何況現在的法官呢?相信現在已被終局宣判死刑的44個犯人,也都是法官「求其生而不可得」的。
在沒有立法廢除死刑之前,任何人都沒有權力不執行已經被宣判死刑的人犯,否則就是帶頭違法,視法律為無物,把個人的價值觀及宗教觀放在法律及受害人之上,置原來審判法官於何地?
而且叫法官對以後的案子如何審判?大官們不遵守法律,憑什麼要小老百姓守法?


作者為廣播電視節目主持人
2010年03月12日蘋果日報

人間異語:在校被羞辱 回家看不起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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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者:Popo 外籍母親

Q:嫁來南台灣10幾年了,最心酸的事?
A:我是越南華僑,10幾年前跟我先生談戀愛嫁來台灣,我跟我先生差沒幾歲,先生做自己的事業,我就在他的工廠上班幫忙;我盡量盡自己的本分,不讓老公丟臉。我有兩個小孩,兒子國小三、四年級時,我發現他開始會不尊敬我。他曾對我抱怨:「為什麼我不是台灣小孩?」他說外籍新娘的小孩在學校都被台灣小孩排斥。


我帶孩子出去吃飯,同鄉打電話給我,都用我們越南的語言講話,小孩就說:「妳不要講越南話,很丟臉!」我聽了很心疼,我說:「再怎樣,你都是媽媽生的,也是越南的小孩,看不起我等於看不起你自己。」那時人很多,我不想翻臉,回到家我跟他溝通,他就說:「學校裡,每個外籍新娘的小孩都這樣對他媽媽。」 聽到這,我很難過心痛,我們放棄一切嫁過來,孩子是我們的依靠,可是若連他們都看不起我們,我們怎麼辦?


咬字不準被兒嫌
Q:跟孩子溝通有用嗎?
A: 當我第一次聽到兒子看不起我,我真覺得這地方好像不允許我再待下去。我只能慢慢開導他,但我不知道怎麼教小孩,就去買很多書回來看。現在孩子不能打,要用講的,可是他說:「妳越南人講的不像我們那些台灣同學媽媽講的,我聽不懂啦!人家台灣媽媽講的國語都比較好聽。」我聽了覺得好心酸,我還很努力去學國語讓咬字準一點。
Q:孩子瞧不起你們,是因整個社會歧視你們?
A:我嫁來這麼久,現在走在路上都有人用異樣眼光看我,更何況那些一看就知道是外籍新娘的人,人家根本不太理妳。
連我婆婆跟公公也看不起我。像我在家什麼都做,鄰居都說,娶這樣的媳婦是賺到,可是我公婆好像都沒看到我做的或者認為這是我應該做的,沒有一種感恩。整天很怕我們把財產帶回越南不回來,但是我們既然嫁過來,你們就要信任這個媳婦。像我也希望有點自己的空間,可是我的朋友來,我坐著稍微跟他們聊一下,他們就很不高興。台灣媳婦真的很委曲,比外勞還不如。


罹憂鬱症想不開
付出再多,也沒人體諒、認同,我們只能靠自己,所以很多人都想跑回去,但為了小孩還是忍耐。像我前段時間有憂鬱症,很想不開,很想跑回越南,我覺得我嫁給越南人也沒這麼痛苦。其實我不是要公婆給我什麼,多關心我一點也好。有一次我加班很晚,那時是鬼月,我公公就講:「騎車小心一點,現在7月。」就這麼一句話,我感動到邊騎摩托車邊流眼淚。
希望政府多輔導這些外籍新娘的孩子,沒有外婆、阿姨、舅舅在身邊,孩子是我們所有支撐,若連他們都不接受我們,你說我們是不是會放棄這個家?
記者陳玉梅採訪整理
2010年03月12日蘋果日報

王清峰走人 拒執行死刑 馬閃電准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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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法務部長王清峰本周二宣示任內不執行死刑,引爆「廢死刑風暴」,被害人家屬群起砲轟,總統府昨下午5時20分明確表示,法務部須依法執行死刑,王清峰即在昨晚10時許向行政院長吳敦義口頭請辭,馬英九總統獲報後立刻准辭,王今將補送辭呈呈報院長。
日來各界猛烈抨擊王清峰身為法務部長卻不依法執法,必須下台,但王態度堅決,昨傍晚還透過次長吳陳鐶表示不會請辭。不料昨深夜情勢急轉直下,王請辭閃電獲准,為飽受死刑爭議所苦的馬政府設下防火牆,她也是吳內閣首名下台的部會首長。
2010年03月12日蘋果日報

3月 11, 2010

誰是理盲濫情的加害者和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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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銀正雄      
 
 
今年剛開春,人在國外的「周董」周杰倫無端在台灣摔了個筋斗,惹了一身騷,害得他有口難辯,只好嘟嘟囔囔的猛講他著名的口頭禪──這人很瞎。

這事起於第一代 j 女郎,也就是周董尚未成名前的早年女友吳佩珊,突然在蔡康永和小 s 主持的帶狀節目「康熙來了」上,爆料自己在 16 歲那一年把生平第一次的初夜給了周杰倫。

這一下,台灣的影藝圈登時炸了鍋,不但狗仔食指大動,大眾傳媒記者簡直是追著吳佩珊「繞著地球跑」,非要她把初夜的經過從實招來不可。畢竟這事非同小可,因為「案發當年」,吳佩珊是未成年少女,此事一旦屬實,周杰倫就涉及性侵害罪嫌,一連串的官司會等著他不說,影藝事業也會頓時毀於一旦。

真相,究竟是什麼?

今早聯合報報導,台視「鑽石夜總會」主持人利菁在事隔很多很多日後,終於出面坦誠,是她鼓勵吳佩珊利用上節目的機會,再利用周董的天王身份,讓自己爆紅。為此,利菁說來振振有詞,「光明正大」得很。

「緋聞對藝人,本來就是魚幫水水幫魚,只要男未婚女未嫁,大家不要看得太嚴重。」

這等於在講,誰讓你周杰倫那麼紅,能利用就多利用,否則不是太瞎了?

利菁可能不知道,在背後煽動吳佩珊誣指周杰倫涉及性侵害未成年少女,少說也要犯上加重毀謗罪之嫌,不僅是主謀,還是共犯。

可這種把下流、卑劣的不實爆料,當作自己賴以成名爆紅的終南捷徑,又何止存在於今日的演藝圈,始作俑者不就是十多年前還在當立委時的陳水扁嗎?

凡爆人料者,人恆爆之。

於是,專爆陳水扁貪腐黑資料的邱毅,就隨之出現在台灣的政壇和政論節目。可風水輪流轉,不旋踵間邱毅自個兒也難逃被人爆料的下場──都和桃色緋聞脫不了干係。

從如此一片片「碎形」爆料的互動──互相拼貼、滲透、填補、擴增,人性的黑暗面進而取代了光明面,至此理性沉淪,台灣整個社會從此淹沒在理盲濫情的滔滔洪潮中。

而媒體,無疑是從中推波助瀾的最大幫兇。

遠的不談,就以近兩年台灣媒體的表現為例,何嘗對國家和社會有過正面的貢獻?用謾罵取代理性的監督,以媚俗的「政治正確」論調,不惜藉著造謠和散播謠言的手段,刻意誤導民意,篡奪民心。要說台灣不亂,豈非緣木求魚?

所以,真正禍國殃民的,並非來自楊志良抨擊的台灣選舉頻繁,實在是由藍綠政客、媒體以及政論名嘴所共同炮製而成的惡質選舉文化。

而這一惡質選舉文化所引發的政治浮燥和焦慮的氛圍,又進一步加速社會人心的共同倒向人性的黑暗面而不自覺。

我們都是理盲濫情的加害者,同時又是受害者 。

也因此,任何政治議題,從來不可能經過冷靜的討論,也從來不可能在當前的台灣社會取得共識,總是呈現各說各話的羅生門現象。楊志良的請辭事件如是,王清峰所掀起的拒絕執行死刑論調,亦如是。

這樣的狀況,大家打算忍到什麼時候?

讓我們激昂的情緒冷卻下來吧,不要隨著政客的瘋狂言論起乩,不要輕信媒體毫未查證的任何報導,和一點都不客觀的任何評論。

我們只有冷靜,才能清明在躬,才可不動如山。也唯有如此,理性始可抬頭,理盲濫情的風氣才會遠離這個社會。

 引用網址: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anghu999&aid=3843208

啊?他是抓耙子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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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艾瑞克周     
 
 
台灣有一位最有名的宋七力的信徒,幾年前競選總統的時候被人爆出他曾經是一名為國安局工作的特務,當然啦他當時是矢口否認,推說是被人陷害栽贓。那時候最具知名度的一件事就是什麼十人小組的,講了半天也從沒見他收尾,只放了一條線,反正事過境遷也沒有人去追究。沒想到案子發展到現在,這個鶵形愈來愈清楚,過往的歷史一一被拿出來檢驗的時候,事件的原委也愈來愈明白了。
我想最痛苦的,最難過的應該是當時懷著理想夢想,冒著生命危險成立民進黨的第一代大老們了。原來,那個當年他們看好的後輩,那個出國留學學歷很高的後輩,竟然是暗地裡往當時國民黨政府送情報的[抓耙子]!?這真的情何以堪吶。
或許陳水扁有高見,早知此人深不可測所以與他早年開始就不甚合睦;又或許當年與他競爭參選的人也早已看出他的城府,因此說他[奸巧]又在報上說[掩蓋不了犯罪的事實]。可能很多人早就知道,所以跟他形同陌路。但是絕大部份的人一定都不知道,所以他的民調怎麼問怎麼高;所以他的子弟兵硬著頭皮都要幫他辯護;所以無知的群眾支持著他把他當英雄。
若其事為真,想想政治實在是一場可怕的遊戲。看看你身邊的人,你相信他,你支持他,但你卻不知道過去的他是怎麼在暗地裡與別人互通有無。你以為他是台灣民主史上的英雄人物,但他很可能卻是拿著國家的錢出國唸書做情報工作的特務。你以為他是很優秀的新人後輩,但他卻可能是那個打小報告結果害你被送到綠島的[內應]。
事情都走到這個地步了,你還不出來說清楚講明白嗎?你還不正面回應嗎?你仍然在那裡打高空說是被人陷害嗎?
面對這麼多群眾,這麼多支持你的人,這麼多的子弟兵,創黨元老們,黨外運動精英們,你能再繼續裝儍嗎?

引用網址: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hommboy&aid=3842668

廢除死刑和暫緩死刑是兩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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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AmyTsai   
 
 
一向熱心社會公益的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她情願丟官也不簽已定讞死刑犯的死亡執行令。社會一片譁然,民意調查也顯示民眾的想法跟王部長大相逕庭。反對廢除死刑以及「即便政府未來堅持廢除死刑,對於目前判決定讞等待執行的死刑犯,認為仍須依法先執行者」都佔百分之七十四。

人命是世上最珍貴的,死刑是最殘酷的刑罰,這沒人會反對。沒有人能剝奪他人的生命,即使是國家機關,這大家也能接受。如果站在加害者家屬的立場,更不會希望自己的家人被判死刑。而且,也沒人敢保證,自己的家人就不可能犯下殺頭之罪。因此,死刑的存廢,純粹是立場問題,見仁見智。

但是,對被害者家屬來說,殺人償命是對死者的交待及生者的慰藉,王部長沒有權力越俎代庖的苛求家屬「理性與寬容」那個殺害家人的兇手,因為這是缺乏同理心的偽善。在法務部要求「以不求處死刑為宜」的情況下,台灣仍有44名判決定讞的死囚,還有77名尚未經法院判決確定的死刑犯,這足以證明,檢察官和法官必然是認定這些罪犯之犯行重大、罪不可恕,不將其永久隔離於社會,不足以保障民眾之安全與社會的公義。

王清峰部長主張廢除死刑,有她的理論基礎,是可以討論的議題,如果全國人民大都贊同廢除,只要立法通過,誰都沒話說。問題是,在還沒有立法廢止之前,王部長就堅持不簽署死亡執行令,就法而言,實有待商榷。法律不溯及既往,更何況這條法律都還沒經過立法程序呢。

身為法務部長,應該維護司法的尊嚴,即使自認理念是正確的,也無權將自己的信仰凌駕於司法之上。況且,所謂願意代替死囚被執行死刑、「願意為死囚下地獄」的感性言論,不應出自政府官員之口,因為她該考慮的不僅是加害者的人權,更要維護無辜受害者的權益。

廢除死刑或許是世界先進國家對生命權的反省,該存該廢應先達成社會各階層的共識,在修法之前,部長不宜擅自破壞法律的公信力。廢除死刑與暫緩死刑是兩碼事,希望王部長不要將之混為一談。更不該將之與個人去留掛勾,讓這嚴肅的議題因而失焦。
 
引用網址: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mytsai&aid=3842935

台灣成了殺人犯的天堂?

歸類於: 雲淡風輕自在逍遙 — 股子的部落格:希望好人團結避免壞人壞事的傷害,好人有更好的人生!跑腿幫 @ 6:47 pm


 
 文/洛杉基  
 
 
大家都知道,台灣的經濟罪犯,第一個想偷渡落腳的地方,一定是對岸中國大陸;因為到了那裡,不但可以繼續吃香喝辣、左擁右抱,而且只要有錢,人家就把你當大款,誰管你錢怎麼來的?對岸因為地方大,龍蛇雜處,自己的經濟犯都已經抓不勝抓,才難得管你一個台灣來的經濟罪犯。 


第二個才是太平洋彼岸的美國。那裡只要有了綠卡,或者隨便花錢找個人假結婚,就可以長住下來;又因為與台灣與美國沒有簽署正式的引渡條約,隔海看著台灣執法單位氣的跳腳,卻又鞭長莫及,確實是件十分痛快的事!


殺了人的兇手呢?肯定不往大陸跑自己找死,因為那邊還是保留著「殺人者償命」的刑法觀念,除非自己活的不耐煩。這些殺人犯發現,還是台灣好,不但是寶島,還是殺人犯的天堂。


爲什麽說是天堂?因為我們偉大的法務部長王清峰,公開說她願意為殺人犯下地獄,因此台灣殺人犯是不用下地獄的!嚴格說起來,咱們的法務部長絕對不是個只懂得守法的法匠,而是個「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傳教士!


尊重生命,愛護普天下蒼生,這是道德家;你打我左臉一耳光,我還把右臉湊上去,這是宗教家;你殺了我親人,害我家破人亡,我還願意原諒你,饒你不死,這是偉大的慈善家;但是負責守法執法的法務部長,就應該是個只懂得確實執法的法匠,而不應該是道德家、宗教家或慈善家,否則就是不適任!


法務部長的責任,不就在鋤奸打擊罪犯,保障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在犯罪率沒有下降的時候,就輕言要廢除死刑,不就跟對付色情行業感到無力時候,驟然宣佈嫖妓無罪一樣,只會更加助長犯罪?


要廢除死刑,並不是不可行,但是應該在立法甚至公投表决以後,再擇期實施;過去已經被法院判決死刑的犯人,仍然應該完成執法,否則法務部長就是公然違法!不要忘了,幾百個被殺害人的親屬,過去幾年來每天看著殺人犯依然活的滋潤,讓他們每天都得生活在地獄中,這種心情,不是法務部長一個人下地獄,就可以讓這幾百個家屬擺脫煉獄的煎熬。


咱們法務部長上臺後,先是對319槍擊案真相失去了興趣,續對躲在美國的經濟罪犯無計可施,對國內急速增加的犯罪率視而不見,又對國內的殺人犯大發佛心,不知道王部長會不會偶爾覺得自己就如同剛自動請辭的楊署長所說的「尸位素餐」, 而感到內疚神明?

 

 

 -- 洛杉基 寫於台北市  03/11/2010
 
引用網址: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ocky8080&aid=384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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