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對嘴假唱? 大陸擬重罰
歌手對嘴假唱? 大陸擬重罰
(中央社台北25日電)中國中央電視台日前爆料2名大陸歌手涉嫌假唱,這將是中國首起因假唱而接受調查的案件,根據規定,被查出假唱的歌手將面臨最高人民幣10萬元(約46.8萬新台幣)的罰款。
中國文藝演出時對嘴假唱的現象嚴重,北京奧運開幕式林妙可被曝光假唱事件後,中國有關當局在2008年12月頒布了假唱的禁令。
這次涉嫌假唱的是去年9月應邀在黃聖依個人演唱會上助陣的歌手方梓媛和殷有璨2人,由於這場演唱會屬營業性演出,四川省文化市場稽查總隊和當地文體局都派員現場監督。
據央視透露,有關人員發現,在方梓媛和殷有燦演唱時,麥克風音軌沒有音訊,也沒有現場擴音,而是使用事先錄製好的歌曲代替現場演唱。
當地文化部門日前通知2人出面說明未果後,日前公告要求2人在60天內說明,逾時將根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做出行政處罰。
據了解,方梓媛和殷有璨24日已坦承表示會道歉並接受處罰。
負責全案的四川文化市場稽查總隊認為,鑒於方梓媛和殷有璨認錯態度較好,根據新修訂的「營業性演出條例」有關規定,2人受到的處罰額度將是5萬至10萬元之間,至少不少於5萬元處罰,而不是先前所說的2萬。
但方梓媛、殷有燦2人都向華西都市報叫屈,表示她們剛出校園,還在北京接受藝術培訓,是標準的「北漂一族」 (從大陸其他地方到北京謀生但是沒有北京戶口的人群),經濟來源有限,「如果至少5萬處罰,這麼高的罰款,我們真的交不起啊!」
殷有燦希望當局能暫緩她們的罰款,「爭取在2年內,我們去拍戲、打工掙錢交完,看行不行?」990125(中央社資料照片)